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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神集团(000790)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不实报道的澄清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13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不实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传闻情况
    2010年7月2日《21世纪经济报道》在其报刊和网络上刊登了《华敏系6年蛰伏外资魅影闪现》的报道,主要涉及事项包括:
    1,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神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小敏旗下的“华敏系”早在6年前就实际接盘华神集团;
    2,台商蔡长材与“华敏系”企业有控制与被控制关系。
    二、澄清说明
    2010年7月6日,本公司就相关媒体报道事项向控股股东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发出了询证函(询证编号:2010-005),要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依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核查上述文章报道的内容并澄清相关事实。
    2010年7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对问询反馈了回复。据此,本公司对媒体的不实报道作出如下澄清:
    《21世纪经济报道》相关报道内容的主要观点及臆断与事实不符。
    1,关于成都华神实际控制人李小敏旗下的“华敏系”早在6年前就实际接盘华神集团的传闻没有事实根据。文中提及的相关人士与李小敏无股份代持或一致行动安排。2010年5月,上海华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上海同功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佑昌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和21.69%股权,李小敏作为上海华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成都华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成为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间接持有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451,058股股份,占华神集团总股本的25.36%,进而成为上市公司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详细内容提醒投资者查阅上市公司于2010年5月22日公告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祥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在此次股权协议转让前,李小敏也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以致成为上市公司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关于台商蔡长材与“华敏系”企业有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与事实不符。文中提及的“记者还调查了解,尽管华敏系公司大多以内资控股,但在公司管理架构中,蔡长材却出任的是华敏集团董事长兼总裁,而蔡忠儒也出任公司董事”。事实却是蔡长材先生从未出任过华敏集团董事长兼总裁,而蔡忠儒也未出任公司董事。蔡长材先生是成都华敏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出资金额为400万美元,占公司总股本的11.83%,并不构成对此公司的实际控制。蔡长材先生和李小敏控制的企业并无协议关系导致李小敏控制的企业受到蔡长材先生的控制。
    三、其他说明
    1,公司上半年业绩预增,净利润约350-4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10%-260%;基本每股收益约0.0130-0.014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0%-260%。业绩变动原因系: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同比增加,毛利率同比上升。实际业绩情况以上市公司2010年度中期报告为准。
    2,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拟定于2010年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10年6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公告了董事会决议和《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除此事项外,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等行为,且在3个月内不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等事项。
    四、必要的提示
    公司郑重申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开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以上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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