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2.说明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6月10日上午9: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6月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2009年年度报告》
(2)《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09年度财务决算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中介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7) 《关于补选林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3.听取《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上述提案详见2010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上的《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必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方能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公司股证部。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他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联系电话:0591-83170122、83170123
传真:0591-83170222
邮编:350003
联系人:林金铸 罗东鑫
五、备查文件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居民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 2010 年 6 月 10 日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的 2009
年度股东大会。本委托书仅限该次会议使用,具体授权情况为:
一、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 是□ 否
如选择是,请继续填选以下两项,否则不需填选
二、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表决结果(填写票数,“√”默认为持股数)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09 年年度报告》
2 《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9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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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预算报告》
5 《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6 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中介机构及其
报酬的议案》
《关于补选林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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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三、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是□ 否
委托人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为法人的):
持股数:
股东深圳证券帐户卡号:
代理人签名:
股东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