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0 年 12 月 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召开时间:2010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上午 9:00 分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① 截止 2010 年 12 月 2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参会的,可以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 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6、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 4888 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授权开展外汇保值业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 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3)审议《关于投资 H 平台 C131 项目的议案》; (4)审议《关于投资自主发动机 4GB 项目的议案》; (5)审议《关于 2011 年度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继续实施质押式汽车销售金融 服务合作方案的议案》。 3.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次会议和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10年08月24日、10月27日和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00-4:00 (以 2010 年 12 月 27 日及以前收到登记证件为有效登记) 3.登记地点: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 证券事务科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 ①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②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 证。 ③ 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它事项 1.公司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蔚山路 4888 号 联 系 人:李清林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电话:0431-85781107、85781108 传 真:0431-85781100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监事签字的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 0 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一汽轿车股份有 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户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弃权 反对 1 关于授权开展外汇保值业务的议案 2 关于增加 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3 关于投资 H 平台 C131 项目的议案 4 关于投资自主发动机 4GB 项目的议案 关于 2011 年度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继续实施质押式汽车销 5 售金融服务合作方案的议案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