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2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成员中9名董事出席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此议案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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