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说明:2010年7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9月3日(星期五)上午10点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8月27日(星期五)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春江路二段九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提案名称: 审议《关于修订〈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份条款的议案》 3、提案的具体内容:1、拟对《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额10,136.10万股,其中:社会法人股3,002.60万股,国家股1,381.00万股,法人股877.50万股,上市流通股4,875.00万股。”进行修订。 现拟修订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额127,730,893股,均为普通股。(其中:限售法人股3,002.60万股,国家股1,381.00万股,国有法人股799.50万股, 其它流通股7,589.9893万股)。 2、拟对《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进行修订。 现拟修订为: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3、拟对《章程》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进行修订。 现拟修订为: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当董事会表决出现赞成和反对票数相等情形时,董事会可根据审议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修改并提交下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第二次审议仍出现对等票数时董事会提议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8月31日前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上午9:00时至12:00时, 下午2:00时至6:00时) 3、登记地点: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春江路二段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17—2198989 6170888 传 真:0817—6170777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817—2198989 6170888 传真:0817—6170777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0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