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9月1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9月3日以邮件和书面形式提前发出。应到会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独立董事陈志坚因出差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陈虹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提示整改函”进行整改的计划的议案》。
2010年8月中旬,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对公司2009年年报及信息披露相关情况进行检查后出具的“川证券上市【2010】46号”《提示整改函》。对此,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认真研究,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详见附件一),并同意将该内容按时上报证监局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丝绸新区部分工业用地被嘉陵区收回再行调补的议案》(详见附件二)。
1、关于部分土地被收回的缘由
2003年公司前身四川美亚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亚股份”)进行资产重组,为促进重组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也为了支持美亚丝绸生产线的搬迁,南充市和嘉陵区政府确认公司受让了位于南充市嘉陵区春江路二段的82000M2(折合123亩)用于建设美亚丝绸工业园的土地。
企业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建成了新厂房,安装了240台织机和配套的生产线设备后,正式投入生产。当公司在按全面规划继续建设时,才得知此土地因未纳入统征指标而暂时无法办理土地证,美亚丝绸迁建的二、三期工程也因此搁置下来。
因该宗土地上涉及的720天然气主管线拆除,天然气管线两侧禁止用地自然解禁,丝绸工业园区实际用地增至约144亩。
虽然土地未能如期办理土地权证,但自2003年以来,公司每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计时均由当地国土部门对该宗土地进行了函证取证,确认该土地属于本公司,土地权证还在协调办理之中,并在每年的年报中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进行了确认和说明。
2007年1月12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关于终止与四川美亚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合同的函》(嘉府函【2007】2号),指出“......区政府决定终止与你公司部分合同。原计划预留给你公司的720管线占地(净地面积约55.156亩,位置是临维康公司北面围墙38米处),不再预留给你公司,处理后你公司总用地约100亩左右......”。
2007年6月,嘉陵区以上述文件和重点招商引资名义,划走该宗土地50亩,其中包含已纳入公司资产的30.5亩土地。
2、该宗部份土地被收回后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该宗部份土地事实上已被收回,公司丝绸生产将只能维持现有规模。
3、公司采取的应对弥补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在嘉陵区收回该宗部份土地前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请求和敦促问题的解决。公司董事会为此多次向市、区两级政府领导汇报。
2009年7月28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以“嘉府函【2009】83号”文《关于出具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地规划手续的函》确认予以办理公司已使用但未办理的55.13亩土地权属。加上原使用已办的37.37亩土地,共计92.5亩,与原签订协议以及公告的123亩土地尚相差30.5亩。
同时,政府明确表示同意公司在重新申报项目中另行选址解决因收回与公司公告数量相差的30.5亩土地。
4、财务账务处理情况
该宗部分土地被收回,公司拟在2010年第三季度将被收回的土地价值531万元转入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西部
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在成都“中国西部汽车城车世界广场”三楼资产签署的的议案》。
2010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就上述资产委托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西汽”)代管经营议题进行过研究,但未作出结论性意见,也未进行表决。
但在工作检查中发现公司与成都西汽签署了上述资产的《委托代管协议书》。
鉴于以上事实,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运作,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经公司董事会讨论研究决定:取消公司与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西汽”)就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53号“中国西部汽车城车世界广场”三楼,面积为3466.89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委托成都西汽经营,由成都西汽以其名义对外出租代管该物业的而签署的《委托代管协议书》,改由公司自己经营。请经营班子尽快与对方协商并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加强对租金的回收力度,提高资产回报率,提高市场服务水平,为公司主业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一:《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监会四川监管局提示整改函的整改计划》
附件二:《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丝绸新区部份工业用地被嘉陵区收回再行调补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一: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监会四川监管局提示整改函的整改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23 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川证监上市[2010]46号《提示整改函》。公司董事会接到《提示整改函》后,立即针对《提示整改函》所述情况,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并将及时披露相关整改措施计划,2010 年9 月 16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整改计划。现就四川监管局对我公司
2009 年年报信息披露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如下表:
责 完 成
问题描述 原因分析 整改方案
任人 时间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记录不完整 决策的时候统一以举手表决方式,记 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
陈 虹 宇
录人员有时粗心大意造成部份记录不完 他相关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改举手 已整改
罗雄飞
整。 表决方式为分项书面表决方式
二、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1、2007 年 6 月,本公司在南充市嘉 1、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1、2007 年 1 月 12 日,南充市嘉 陵区丝绸工业园第二期建设拟用地及周 及其他相关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进陵区人民政府《关于终止与四川美亚 边土地 50 余亩(其中含我公司用地 30.5 行补充公告。
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合同 亩),被南充市嘉陵区以重点招商名义收
陈 虹 宇 2010 年 9
的函》(区府函【2007】2 号)收回公 回,企业用地再另行调补,嘉陵区同意用
胡 先 林 月20日前司南充美亚丝绸厂区位于嘉陵区春江 另外项目调补,且损失金额未达到最近一 2、取消委托,由公司直接管理,并
罗雄飞 补充公告
路二段九号约50亩土地。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公司也还需要得 予公告。
2、你公司与关联方成都西部汽车 到嘉陵区的长期支持,此项工作正在进一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西 步落实,故未及时公告。
部汽车城”),就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佳
灵路 53 号车世界广场大楼价值 2、公司董事会对委托代管议题曾进
3779.3 万元资产签订《委托代管协议 行过讨论,但未达成共识和结论性意见,书》。你公司未按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董 也未进行表决,故未进行公告。
事会审议,也未按深交所的《股票上市公司规则》第九章的有关规定进行临时公告。
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本公司
用持有成都市新项目公司的优质股权,采
三、关联方未按时履行还款承诺: 取“以股抵债”的方式代为偿还。该项目
为“国际品牌汽车博览中心”,项目占地成都西部汽车城 2008 年 4 月 22 日承 主要是原方案成都西汽用存量资产
361 亩,土地性质为商业,位于温江汽贸诺,两年内代另一关联方成都工贸开 开发偿还款项,后因优化规划未开工,故 园区核心地段,条件优越,配套设施齐全,
陈 虹 宇 2010年12
本公司占股比例为 50%。项目分两期共三
发公司西部娱乐开发公司偿还债务 未实施。 年完成,目前,政府的“七通一平”工作 胡 先 林 月31日前
3200 万元。截止检查日,成都西部汽 正在进行,今年底前可开工建设,一期工
程在计划 2011 年内完成,二期工程在 刘孝军 履行
车城未按时履行还款承诺。 2013年底前完成。项目的整体规划已获得
政府认可,项目的土地证目前正在办理之
中,今年10 月20日前可获证。土地合法
手续取得后,本公司速将按照证监会
【2006】92号文件精神,办理以股抵债所
必备的各种手续,且按低于市场价格让上
市公司受益的原则,足额抵偿给金宇车城
3200万元。
1、主要是公司认为该土地款早已付 1、公司用于经营的南充西部汽车城
四、会计处理不够规范: 清,事实上属于公司正在经营的资产,且 房产所属的土地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在
1、公司用于租赁的南充西部汽车 历年经南充市国土主管部门确认,土地证 今年内获证,故维持原有的帐务处理。如城房产,该宗土地权属至今未取得土 一直在协调办理过程中,所以进行了投资 果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仍未获得土地地和房产权证。公司将这部份房产作 性房地产帐务处理。 使用证,公司将按监管单位的相关规定进
为投资性房地产帐务处理不当。 2、主要是: 行帐务处理。
(1)、南充美华实业公司,1997年停 陈 虹 宇 2010年12
2、未及时清理停业子公司资产和 业后尚有100台平缝机存于公司库房,估 2、对停业子公司的资产和帐务将按 刘孝军 月31日前
核销相应帐务 计2009年末尚有剩余价值20万元左右, 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故没有进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2)、公司另一全子公司南充市华兴
综合开发公司,2004 年停业后 2009 年末
公司对该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仍有帐面
余额为 533,172.87 元,同时公司帐面有
对华兴公司应付帐款533,172.87元余额。
公司未及时对上述资产进行清理和帐务
核销,主要是南充市华兴综合开发公司停
业后将其银行存款533172.87元转入了公
司的帐上,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实质上未
发生损失,所以未进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
提。
五、聘用的中介机构没有证券业
务资格:2008 年公司聘请的为子公司
南充西部汽车城有限公司出具《房地 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公司已在2009
陈 虹 宇产市场价值咨询报告》的四川川衡房 主要是公司在管理环节上存在把关 年开展此项工作时聘请了有证券从业资 已整改
刘孝军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不具备证券期货从 不严、工作疏漏所造成。 格的中介服务机构。
业资格,不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六、存在的其他风险: 1、第一方案:敦促有关方面加快项
1、2006年12月28日,子公司南 1、主要是该宗土地规划发生改变, 目推进,实现“成都香榭春天”项目在2011
充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关联方 拆迁问题面广量大,涉及复杂造成。 年3月31 日前破土动工,化解投资风险,
成都西部汽车城签订《联合投资开发 保证投资收益。
协议书》,共同开发成都“香榭春天花 第二方案:若上述项目在 2011 年 3
园”项目。2007 年 2 月公司已投入 月 31 日前未能破土动工,大股东负责协
陈 虹 宇
2560.31万元。该项目因规划调整,没 调有关单位在2011年6月30 日前受让上
胡 先 林
有破土动工。 述投资,除如数收回投资本金外,保证其
罗 雄 飞
2、位于公司南充美亚丝绸厂区土 2、2007 年 6 月,本公司在南充市嘉 年投资净收益率不低于投资本金的 10%,
刘孝军地,被当地政府收回约50亩土地后, 陵区丝绸工业园第二期建设拟用地及周 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风险。
仍拥有 123 亩土地,其中 37.37 亩土 边土地 50 余亩(其中含我公司用地 30.5
地已经办理权证。2009年11月4日, 亩),被南充市嘉陵区以重点招商名义收 2、公司已启动按招商引资的优惠条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预审通过55.13亩, 回,企业用地再另行调补,此项工作在协 件重新申报项目,补回30.50亩土地。
尚有约30亩土地没有通过审核,存在 调落实过程中。
被管理部门收回的风险。
通过此次四川证监局现场检查工作的开展,公司认真对照上述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存在的不足,增添措施,防微杜渐。今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贯彻专项治理活动的精神,提高公司各部门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向股东负责、向公司负责、向员工负责的责任意识,提高对内控制度严格执行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内部制度体系,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二: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丝绸新区部份工业用地被嘉陵区收回再行调补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 年 6 月,本公司在南充市嘉陵区丝绸工业园第二期建设拟用地及周边土地 50 余亩(其中含我公司用地 30.5 亩),被南充市嘉陵区以重点招商名义收回,企业用地再另行调补。为了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几年来公司与嘉陵区相关部门持续进行了沟通协调,现将该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部分土地被收回的缘由
2003年公司前身四川美亚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亚股份”)进行资产重组,为促进重组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也为了支持美亚丝绸生产线的搬迁,南充市和嘉陵区政府确认公司受让了位于南充市嘉陵区春江路二段的82000M^2(折合123亩)用于建设美亚丝绸工业园的土地。企业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建成了新厂房,安装了240台织机和配套的生产线设备后,正式投入生产。当公司在按全面规划继续建设时,才得知此土地因未纳入统征指标而暂时无法办理土地证,美亚丝绸迁建的二、三期工程也因此搁置下来。
因该宗土地上涉及的720天然气主管线拆除,天然气管线两侧禁止用地自然解禁,丝绸工业园区实际用地增至约144亩。
虽然土地未能如期办理土地权证,但自2003年以来,公司每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计时均由当地国土部门对该宗土地进行了函证取证,确认该土地属于本公司,土地权证还在协调办理之中,并在每年的年报中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进行了确认和说明。
2007年1月12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关于终止与四川美亚丝绸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合同的函》(嘉府函【2007】2号),指出“......区政府决定终止与你公司部分合同。原计划预留给你公司的720管线占地(净地面积约55.156亩,位置是临维康公司北面围墙38米处),不再预留给你公司,处理后你公司总用地约100亩左右......”。
2007年6月,嘉陵区以上述文件和重点招商引资名义,划走该宗土地50亩,其中包含已纳入公司资产的30.5亩土地。
二、该宗部份土地被收回后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该宗部份土地事实上已被收回,公司丝绸生产将只能维持现有规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弥补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在嘉陵区收回该宗部份土地前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请求和敦促问题的解决。公司董事会为此多次向市、区两级政府领导汇报。
2009年7月28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以“嘉府函【2009】83号”文《关于出具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地规划手续的函》确认予以办理公司已使用但未办理的55.13亩土地权属。加上原使用已办的37.37亩土地,共计92.5亩,与原签订协议以及公告的123亩土地尚相差30.5亩。
同时,政府明确表示同意公司在重新申报项目中另行选址解决因收回与公司公告数量相差的30.5亩土地。
五、财务账务处理情况
该宗部分土地被收回,公司拟在2010年第三季度将被收回的土地价值
531万元转入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宗土地被收回后,对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应对的举措和协调工作而做出的努力表示理解和满意。并发表独立意见,对处理结果予以认可,一致同意公司在2010年第三季度将被收回的土地价值531万元转入营业外支出损失。同时,支持董事会并敦促经营班子尽快与相关部门协调和沟通,落实好新项目以及相差土地的调补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努力敦促问题的解决,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此事的处理进展情况。
特此说明。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