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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08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9月1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9月3日以邮件和书面形式提前发出。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郁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提示整改函”进行整改的计划的议案》。
  2010年8月中旬,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对公司2009年年报及信息披露相关情况进行检查后出具的“川证券上市【2010】46号”《提示整改函》。对此,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对董事会提出的整改方案认真研究,认为切实有效并同意将该内容按时上报证监局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会议以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丝绸新区部分工业用地被嘉陵区收回再行调补的议案》。
  1、关于部分土地被收回的缘由
  2003年公司前身四川美亚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亚股份”)进行资产重组,为促进重组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时,也为了支持美亚丝绸生产线的搬迁,南充市和嘉陵区政府确认公司受让了位于南充市嘉陵区春江路二段的82000M2(折合123亩)用于建设美亚丝绸工业园的土地。企业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建成了新厂房,安装了240台织机和配套的生产线设备后,正式投入生产。当公司在按全面规划继续建设时,才得知此土地因未纳入统征指标而暂时无法办理土地证,美亚丝绸迁建的二、三期工程也因此搁置下来。
  因该宗土地上涉及的720天然气主管线拆除,天然气管线两侧禁止用地自然解禁,丝绸工业园区实际用地增至约144亩。
  虽然土地未能如期办理土地权证,但自2003年以来,公司每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计时均由当地国土部门对该宗土地进行了函证取证,确认该土地属于本公司,土地权证还在协调办理之中,并在每年的年报中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进行了确认和说明。
  2007年1月12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关于终止与四川美亚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合同的函》(嘉府函【2007】2号),指出“......区政府决定终止与你公司部分合同。原计划预留给你公司的720管线占地(净地面积约55.156亩,位置是临维康公司北面围墙38米处),不再预留给你公司,处理后你公司总用地约100亩左右......”。
  2007年6月,嘉陵区以上述文件和重点招商引资名义,划走该宗土地50亩,其中包含已纳入公司资产的30.5亩土地。
  2、该宗部份土地被收回后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该宗部份土地事实上已被收回,公司丝绸生产将只能维持现有规模。 
  3、公司采取的应对弥补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在嘉陵区收回该宗部份土地前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请求和敦促问题的解决。公司监事会为此多次向市、区两级政府领导汇报。 
  2009年7月28日,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以“嘉府函【2009】83号”文《关于出具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地规划手续的函》确认予以办理公司已使用但未办理的55.13亩土地权属。加上原使用已办的37.37亩土地,共计92.5亩,与原签订协议以及公告的123亩土地尚相差30.5亩。 
  同时,政府明确表示同意公司在重新申报项目中另行选址解决因收回与公司公告数量相差的30.5亩土地。 
  4、财务账务处理情况 
  该宗部分土地被收回,公司拟在2010年第三季度将被收回的土地价值531万元转入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会议以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表决,审
  议通过《关于取消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在成都 “中国西部汽车城车世界广场”
  三楼资产签署的的议案》。
  2010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就上述资产委托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西汽”)代管经营议题进行过研究,但未作出结论性意见,也未进行表决。 
  但在工作检查中发现公司与成都西汽签署了上述资产的《委托代管协议书》。 
  鉴于以上事实,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运作,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经公司监事会讨论研究决定:同意取消公司与成都西部汽车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西汽”)就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53号“中国西部汽车城车世界广场”三楼,面积为3466.89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委托成都西汽经营,由成都西汽以其名义对外出租代管该物业的而签署的《委托代管协议书》,改由公司自己经营。请经营班子尽快与对方协商并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加强对租金的回收力度,提高资产回报率,提高市场服务水平,为公司主业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一0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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