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事项。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8月10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尔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94,722,385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2% 。 三、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722,3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4,722,3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章程》全文已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步照、李金红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