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修订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09年股东大会上通过的本公司对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音通信”)65亿担保议案中规定“由 于本公司只持有天音通信70%的股权,因此,本公司对实际贷款发生额按持股 比例承担相应担保责任”(详见本公司公告“临[2010]09号”)。鉴于根据该项决 议的要求,天音通信在实际融资过程中操作难度较大,因此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 要求及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精神,拟对该项担保议案进行修订补充, 如下: 为支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音通信业务快速发展以及对资金增加的需求,本公司拟为天音通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供65亿元额度担保。 由于本公司及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锦”)分别持有天音通信70%、30%的股权,因此,本公司与天富锦签订《关于明确保证份额的协议》,明确当天音通信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相关银行依照《贷款保证合同》要求保证方清偿天音通信的债务时,本公司负责承担70%的债务清偿责任,天富锦负责承担30%的债务清偿责任。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