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五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3月26日上午8:30,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3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广西贵港市幸福路100号本公司办公大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关于续聘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报告;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以上第1—3项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的有关章节;第4—7项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0年2月2日《证券时报》上的《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帐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帐户卡、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
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
2010年3月23日至25日,上午8:00 –11:30,下午2:00 – 5: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5–4201833
传 真:0775–4260833
联系人:杨正
2、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9年度报告正文;
5、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附:授权委托书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一月三十一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
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如代理人不可以按自己的意
思进行表决的,股东应当在本委托书中注明对每一议案投赞成、反对
或弃权票的具体指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