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环资[2010]108号文下发的《关于下达十大重点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本公司“纺织生产系统优化项目”被列入“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十大重点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发改投资12010】451号”的投资项目,该项目可获财政补贴资金750万元。 公司已于日前收到上述财政补贴资金75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会计科目,增加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收益。 特此公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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