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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印股份(000861)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1-11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股份”)全资子公司茂名环星炭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炭黑”) 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额度,款项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贷款期限为1年。本次贷款由海印股份及实际控制人邵建明、邵建佳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2010年11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 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62,000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96.96%(按公司2009年12月经审计净资产822,504,228.42 元计算),所以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茂名环星注册地址为广东省茂名市环市西路61号,法定代表人邵建明,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注册资本3000 万元。经营范围:生产
    炭黑,销售:炭黑、包装袋、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经营的和需凭许可证经营的除外)。
    截止2010年9月30日,茂名环星总资产422,934,610.34元,净资产228,894,392.41元,负债总额194,040,217.93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提供担保的期限:自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3、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待该担保事项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贷款主要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额度,公司拟对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为子公司茂名环星炭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六、 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5,000万元,占公司2009年12月经审计净资产的200.61%,全部为对子公司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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