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8月5日在上海西郊宾馆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议案于2010年7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告知全体董事、监事。 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际到会董事13人。董事长孙利强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有关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半年度报告》 与会董事以1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报告。 与会董事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该报告记录的内容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会议决定,对2010年上半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将上半年实现的净利润转至年终一并分配。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决定续聘周洪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决定续聘冷斌先生、曲为民先生、杨明先生、姜华先生、孙健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李记明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姜建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各侯选取人表决结果如下: 姓名 赞成 反对 弃权 冷斌 13票 0票 0票 曲为民13票 0票 0票 杨明 13票 0票 0票 姜华 13票 0票 0票 孙健 13票 0票 0票 李记明13票 0票 0票 姜建勋13票 0票 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决定续聘曲为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烟台张裕葡萄酒研发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资本支出计划的议案》,其中“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110公顷土地,用于建设张裕工业园区项目”,2010年计划投资16,500万元。为便于该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充分享受土地价格和投产后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公司拟在该区独资设立一子公司,名称为:“烟台张裕葡萄酒研发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拟分期出资,首次出资1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白兰地、葡萄酒、起泡酒的研发与制造、销售项目的筹建。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资本开支-建设产品周转中心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为了减少产品仓储费用和交通周转运费,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会议同意公司提出的在公司现有西山厂区内建设一个1.5万平方米的产品周转中心。 该项目投资4,000万元,拟6个月内建成并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每年可为公司节省外租仓储费用227万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提名肖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肖微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会议决定,拟通过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于2010年8月31日(星期二)上午9点,在公司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设立烟台张裕葡萄酒研发制造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高管人员侯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所聘任的上述高管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此前的三届任期内圆满、超额完成了公司经营目标,连续多年取得优异经营业绩,为股东创造了良好回报。在新的一届任期内,继续聘任上述高管,有利于公司经营班子的稳定,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七日 附件: 肖微先生简历 肖微先生,1960年12月5日出生,现为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89年,肖微律师作为创始人之一创办了君合律师事务所。1991年,先后于伦敦大学东方与非洲学院及司力达等律师事务所学习英国法律和进修律师业务。1995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学习美国公司和商业方面的法律并取得硕士学位。肖微律师的主要业务领域为外国投资、公司及证券、国际贸易、土地和房地产开发等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肖微律师先后担任过中国证监会第四届和第五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和上市公司重大重组审核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委员会顾问和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LombardaChinaFundManagementCo.,Ltd.)独立董事、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hinaPacificInsurance(Group)Co.,Ltd.)独立董事;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专业仲裁员。肖微律师先后获得过中国首届十佳律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荣获亚洲权威法律杂志《AsianLegalBusiness》2005、2006、2007年度,连续三年“中国律师最佳项目促成奖”(DealmakeroftheYear);英国权威评级机构Chambers&Partners出版的《世界领先律师》连续多年将肖微律师列为在公司、证券、收购兼并方面的著名律师;AsiaLaw&Practice出版《亚洲杰出律师》连续多年将肖微律师评为亚洲地区杰出律师之一;荣获亚洲权威法律杂志《AsianLegalBusiness》2009年年度最佳管理合伙人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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