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公司负责人原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立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闫庆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2009.12.31 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 12,808,200,410.43 10,407,366,502.27 23.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450,970,608.75 2,625,360,930.46 -6.64% 股本(股) 839,100,000.00 839,10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921 3.1288 -6.64% 股) 2010年7-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0年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455,115,112.97 -5.36% 1,667,620,726.72 18.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330,654.96 -133.26% 8,604,822.92 -167.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86,831,847.09 -187.5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0.461 -187.20%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87 -133.08% 0.0103 -167.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87 -133.08% 0.0103 -167.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9% -1.20% 0.34% 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2.76% -3.67% -4.06% -3.51% 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 其中浑江发电厂1-4号机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2,287,946.17 拆除确认2236万元,其 他系处置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其中浑江发电公司1-4号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0,519,171.90 机关停收到补偿款4550 万元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33,295,934.62 泰合风电、里程协合风电 合并前净利润 对松江河发电公司原委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9,515,759.60 托贷款债务重组利息收 益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232,172.04 其中201万元为核销的应 付款项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8,438,447.32 合计 111,412,537.0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44,07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35,658,05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22,343,045 人民币普通股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吉林华能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进取 2,253,165 人民币普通股 -019L-TL002深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资基金 林继业 1,744,41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 1,703,010 人民币普通股 金(LOF) 中国农业银行-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 1,384,500 人民币普通股 金(LOF)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32,564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分析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增减额 增减幅度 货币资金 277,951,582.10 588,185,441.31 -310,233,859.21 -52.74% 应收票据 21,026,500.00 30,595,000.00 -9,568,500.00 -31.27% 应收账款 392,816,356.31 192,030,848.18 200,785,508.13 104.56% 其他应收款 35,979,712.57 21,707,627.24 14,272,085.33 65.75% 预付款项 290,245,485.61 92,443,699.35 197,801,786.26 213.97% 应收股利 7,271,009.40 15,451,009.40 -8,180,000.00 253,657,494.54 160,117,475.12 93,540,019.42 6,842,629,805.45 5,219,884,083.78 1,622,745,721.67 43,262,789.85 32,823,936.84 10,438,853.01 2,148,140,000.00 3,545,000,000.00 -1,396,860,000.00 509,536,150.00 18,751,820.00 490,784,330.00 6,268,248.94 25,753,380.37 -19,485,131.43 55,389,296.33 32,492,761.73 22,896,534.60 -323,871,139.93 -94,239,675.51 -229,631,464.42 15,014,111.56 6,884,225.72 8,129,885.84 20,806,001.06 38,580,000.00 -17,773,998.94 5,643,005,516.32 1,942,146,516.32 3,700,859,000.00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组拍卖余款影响。 由上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分析如下: 货币资金:主要系公司为降低财务费用,偿还长短期借款影响。 应收票据:主要系公司年初应收票据到期,本报告期内收到的票据较少影响。 应收账款:主要系本年度应收电费及煤款增加影响。 其他应收款:主要系本年度新增应收浑江关停1-4号机 预付账款:主要系本年度在建项目投产预付的燃料等款增加影响。 存货: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原材料减少影响。 应收股利:主要系本年度收到股利影响。 工程物资:主要系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购入的基建物资增加影响。 在建工程:主要系公司在建项目建设投入影响。 无形资产:主要系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年度转入的土地使用权影响。 短期借款:主要系偿还到期借款影响。 应付票据:主要系公司本年度在银行直接开立票据支付工程款项影响。 预收账款:主要系公司上年末预收的热费影响。 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内应发放未实际支付的考核薪酬影响。 应交税费:主要系公司在建项目形成了较多的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 应付利息: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规模增加影响。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系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影响。 长期借款:主要系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资金借款增加影响。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分析 项目 本年实际数 上年实际数 增减额 增减幅度 营业税金及附加 5,578,340.83 12,319,560.15 -6,741,219.32 -54.72% 销售费用 51,500.00 51,500.00 财务费用 66,808,788.22 28,726,392.94 38,082,395.28 132.57% 资产减值损失 -600,000.00 -600,000.00 营业利润 -59,160,532.41 -10,486,418.63 -48,674,113.78 464.16% 营业外收入 79,919,540.24 645,591.66 79,273,948.58 12279.27% 营业外支出 91,649.77 500 91,149.77 18229.95%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5,831.74 85,831.74 利润总额 20,667,358.06 -9,841,326.97 30,508,685.03 -310.01% 所得税费用 6,563.62 6,563.62 净利润 20,660,794.44 -9,841,326.97 30,502,121.41 -309.94% 由上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分析如下: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系本年度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较多影响。 财务费用:主要系本年度借款规模增加影响。 销售费用:主要系子公司特种钢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影响。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浑江发电公司收回以前年度往来款项影响。 营业利润:主要系本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大幅增加及投资收益同比减少影响。 营业外收入:主要系公司本年度确认了浑江1-4号机政府补助4550万元及处置损益2236万元影响。 营业外支出:主要系公司本年度确认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影响。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主要系公司本年度报废的固定资产影响。 利润总额:主要系公司本年度营业外收支的增利影响。 所得税费用:主要系松花江热电公司所得税影响。 净利润:主要系公司本年度盈利、而上年同期亏损影响。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分析 项 目 本年实际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额 增减幅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08,499,203.44 1,271,989,842.13 536,509,361.31 42.18% 收到的税费返还 4,319,171.90 34,301,308.01 -29,982,136.11 -87.4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075,225.79 16,129,038.74 20,946,187.05 129.8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64,443,233.96 573,614,641.55 1,390,828,592.41 242.4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4,789,527.40 97,306,328.26 37,483,199.14 38.5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7,807,346.17 158,780,563.40 -50,973,217.23 -32.1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685,340.69 50,679,072.39 -20,993,731.70 -41.42%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6,426,301.29 38,029,485.22 -11,603,183.93 -30.5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40,740,515.86 135,000.00 40,605,515.86 30078.16 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227,270,660.00 114,017,500.00 113,253,160.00 99.33%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9,800,000.00 2,000,000.00 7,800,000.00 39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051,999,000.00 3,834,940,000.00 2,217,059,000.00 57.81%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000.00 -400,000.00 -1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3,765,773,998.94 2,236,820,698.06 1,528,953,300.88 68.3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 金 257,821,655.34 126,417,054.51 131,404,600.83 103.9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864,214.35 -15,864,214.35 -100.00% 由上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分析如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要系本年度燃料公司对白山热电、通化热电燃料销售收到的现金增加影响。 收到的税费返还:主要系本年度吉林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吉林里程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减少影响。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公司本年度收到的松江河委托贷款债务重组利息收益1952万影响。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要系公司本年度偿还到期票据,上年同期到期票据较少影响。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期初应付的职工薪酬影响。 支付的各项税费:主要系公司本年度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大影响。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本年度日常经营性费用现金支出减少影响。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主要系上年度公司收到对外投资分红款,本年度未收到影响。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收到的现金:主要系本年度浑江发电公司处置1-4号机组收到的现金影响。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公司本年度对吉林泰合风电、吉林里程协合风电、吉林吉电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辽市隆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等公司投资影响。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主要系吉林吉电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收到的少数股东投入资本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主要系公司借款规模增加影响。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公司借款规模同比增加,偿还到期借款较多影响。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公司借款规模增大,利息支付相对增加影响。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适用√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2.4 其他 √适用□不适用 1、2010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优化股改部分特别承诺事项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201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根据该优化方案,公司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同意: (1)以清洁能源的风电资产优化存在关停风险的小火电资产,同意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下属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吉林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和吉林里程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按协议方式转让给吉电股份,优化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出售四平合营35.1%股权的特别承诺事项。上述风电资产转让完成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不再以履行股改承诺的方式向吉电股份转让其持有的四平合营35.1%股权。 (2)以风电的后续开发项目优化无法开发的油页岩综合开发项目,同意将吉林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吉林里程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后续投资建设项目转由吉电股份开发,优化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因未能获得国家有权部门的最终核准文件而无法转由吉电股份开发的吉林桦甸油页岩综合开发项目。 公司大股东在股改优化方案中提出的注入吉林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吉林里程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工作,已于2010年7月26日完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评估结果备案,并已取得《吉林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100043);《吉林里程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100044)。2010年8月9日,公司将收购价款共计1.826亿元支付给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9月15日,吉林省经济技术合作局批准吉林泰合、吉林里程协合51%股权转让给吉电股份事宜,2010年9月19日,吉林泰合、吉林里程协合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 2、因松江河发电厂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一事,公司于2009年9月15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9年9月18日向公司送达了(2009)吉民二初字第5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经松江河发电厂与公司协商,在松江河发电厂与公司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于2004年1月12日签订的《委托贷款补充协议》基础上,松江河发电厂与公司于2009年9月30日签订了《还款协议书》,并于2009年11月24日归还本金14,078.52万元。公司对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2009年9月19日、2009年10月13日和2009年11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09年第52号、54号和62号公告)。 依据公司与松江河发电厂签署的《还款协议书》,松江河发电厂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内还清所欠公司委托贷款利息 (39,031,519.20元),2010年9月30日前归还50%,剩余利息在2011年9月30日前还清。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公司已收到松江河电厂本年度还款利息19,515,759.60元。 3、2009年5月15-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启动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2010年10月18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股票的申请未获得通过。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一、吉林省能源交通总 一、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承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人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 股改承诺 公司; 诺事项:1.延长股份禁售期 司承诺事项:1.延长股份禁售期的承诺, 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 的承诺;2.通过二级市场用 该项承诺正在履行中,无不履行承诺的迹 象。2.通过二级市场用10,000万元资金择 机增持吉电股份社会公众股,及增持计划完 成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的承诺,该 项承诺已履行完毕。3.关于转让四平合营 公司七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35.1%股权的 承诺,经2010年7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0年7月28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 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 公司决定以清洁能源的风电资产优化存在 10,000万元资金择机增持吉 关停风险的小火电资产,将实际控制人下属 电股份社会公众股,及增持计 内蒙古锡林格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 持有的吉林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1%股 增持股份的承诺;3.关于转 权和吉林里程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1% 让四平合营公司七家中外合 股权,按协议方式转让给吉电股份,优化吉 作经营企业35.1%股权的承 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转让四平合营35.1% 诺;4.关于吉林桦甸油页岩 股权的特别承诺事项。上述风电资产转让完 公司 开发项目;5.转让新项目开 成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不再以履行股 发权的承诺;6.持有吉电股 改承诺的方式向吉电股份转让其持有的四 份比例不低于25%的承诺。 平合营35.1%股权。此项优化股改承诺事项 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承 正在履行过程中。4.关于吉林桦甸油页岩 诺事项:将持有白山热电60% 开发项目,经2010年7月8日公司召开的 股权、通化热电60%股权在项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目建成盈利后一年内以现金 经2010年7月28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 交易或其他方式出售给公司。 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 通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 团公司决定以上述风电资产的后续开发项 目优化无法开发的油页岩综合开发项目,即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将吉林泰合风力发 电有限公司、吉林里程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后续投资建设项目转由吉电股份开发,优 化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因未能获得国家 有权部门的最终核准文件,而无法转由吉电 股份开发的吉林桦甸油页岩综合开发项目 的特别承诺事项。此项优化股改承诺事项正 在履行过程中。5.转让新项目开发权的承 通化热电在2009年度大幅减亏,经营状况 有所好转。2010年公司将继续狠抓资产的 安全运营工作,强化基础管理、成本对标管 理,降低成本费用,待其盈利后注入公司。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 - - - 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 - 为确保公司大股东吉林省能 源交通总公司做出的股改优 化方案的顺利实施,保护投资 者利益,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 司对拟注入吉电股份的风电 资产做出了未来三年盈利预 测及保障措施。1、盈利预测: 吉林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10-2012年盈利预测分别为 1008.35万元、1563.19万元、 1506.99万元;吉林里程协合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10-2012 年盈利预测分别为:2082.25 万元、2312.28万元、2309.81 万元。2、为了切实保障吉电 股份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吉 林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吉 林里程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盈利预测金额能够实现,吉 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提出如 下措施:(1)本次优化股改承 诺暨关联交易方案实施完成 后,在满足吉林泰合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吉林里程协合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编制的2010年 度、2011年度、2012年度的 盈利预测报告中所述的基本 假设前提下,如若吉林泰合风 力发电有限公司、吉林里程协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 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预测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司 期内实际累计实现净利润未 正在履行中。 达到上述盈利预测累计数,吉 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将在吉 电股份2012年报披露后一个 月以内,以货币资金向吉电股 份补足。具体计算如下:利润 补偿金额=[两家风电公司 润补偿金额。(2)吉林省能源 交通总公司承诺自优化方案 实施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吉林 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吉林 里程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报告预测期止,不通 过证券市场挂牌交易出售现 所持有的吉电股份的股份。上 述两项措施为不可撤销的事 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 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