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 年9 月17(星期五)上午9:30
2.召开地点:成都市二环路南二段23 号凯宾斯基饭店附楼5 楼蜀竹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总经理黄代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 人,代表股份445,000,26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46%。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四川守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专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0年7月14日公司实施了2009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以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数756,701,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1股,派现1.16元(含税)。分红前总股本为756,701,400 股,分红方案实施后总股本增至832,371,540 股,因此《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需作相应修改。
1、将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670.14 万元(实收资本75,670.14 万元)”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2,371,540 元(实收资本832,371,540元)”。
2、将原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756,701,400 股”
原出资情况 增资后 本次增资情况
630,584,500 756,701,400 以资本公积63,058,450元和未分配利润63,058,450元
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126,116,900股,于2008年7月4日实施
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832,371,540 股”
原出资情况 增资后 本次增资情况
756,701,400 832,371,540 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75,670,140股,于2010年7月14日实施
表决结果: 445,000,260 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0 股反对,
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 股弃权,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守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成、曹承磊
3、结论性意见: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一〇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