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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000877)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2010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9-16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2010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与关联方发生新增关联交易的预计
  1、鉴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山筑友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天山神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商混产能及业务规模扩大,关联方新疆建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商品混凝土数量增加。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与新疆建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水泥、商混业务已超过年初预计的150万元。预计后期继续会发生,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与新疆建化实业有限公司发生水泥、商混业务不超过1800万元的额度。
  2、中央新疆经济工作座谈会召开后,许多重大建设项目将会在新疆展开,本公司根据新疆经济的总体发展,调整战略规划,适时的在不同区域新建熟料水泥生产线,对采购关联方的设备有所增加,年初本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天津天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不超过3000万元,根据实际需求需新增不超过2300万元的额度。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1、新疆建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迟明珠,注册资本:2031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为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压力管道安装,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化工产品,房屋租赁,锅炉销售。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向公司提供项目土建施工,以往的项目施工均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该公司截止2009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1,202万元,净资产4,872万元,营业收入24,674万元,实现净利润259万元。
  2、天津天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段志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建材工业机电设备安装;非标准件制作安装;线路敷设;管道安装(不含压力管道);建材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工程机械维修;设备租赁;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机电设备(不含小汽车)、机械配件、电线电缆、建筑材料(不含砂石料)、施工机具、水泥熟料、塑料制品、五金交电、办公用品进出口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所属集团内公司,属《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拥有较强的设备制造供应及安装服务能力,其向公司提供设备安装服务,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该公司截止2009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363万元,净资产1,683万元,营业收入32,617万元,实现净利润143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水泥、商混定价
  本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关联方水泥、商混价格参考新疆当地市场价格,协商签订销售合同,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商品混凝土合同价格:阿克苏地区C15-C55价格为305-510元/立方、和静地区C15-C40价格为280-400元/立方、乌鲁木齐地区C15-C45价格为225-395元/立方(以上为非泵送预拌混凝土价格)。乌鲁木齐地区水泥合同价格:32.5R复合水泥360元/吨、42.5R普硅510元/吨。 
  2、采购设备定价
  本公司采购设备采取议标的方式,通过综合对比,本公司选择天津天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产品。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新疆建化实业有限公司在交易前均签署关联交易合同。与天津天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履行董事会决策后签署合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采购本公司水泥商混提高本公司水泥、商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本公司采购关联方水泥设备,有利于公司获得国内先进的工艺设计技术方面的服务。
  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六、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2010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谭仲明、李建伦、隋玉民、张丽荣、赵新军回避了表决。
  本公司3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上述关联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分别与关联方发生采购水泥、商品混凝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本公司采购关联方设备采取议标的方式,交易价格将以市场定价为依据,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定价原则,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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