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短期融资券获准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5月31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10年授信和融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0年10月15日召开2010年第37次注册会议,同意公司发行注册金额为5 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 目前,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0年10月25日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0]CP157号),该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5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 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 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三、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四、公司在短期融资券发行、兑付过程中和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向交易商协会秘书处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