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0月2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夏鼎湖召集。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公告的《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调整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三名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四名非关联董事严江威、孙国正、孙昌兴、乔如林对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接受控股股东中鼎集团向公司提供每年不超过6,000万元的资金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三名关联董事夏鼎湖、马小鹏、夏迎松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四名非关联董事严江威、孙国正、孙昌兴、乔如林对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其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1,000万美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期
限一年,由关联企业安徽中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的《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二、三、四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