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 年 4月 21 日上午 9:3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10 年 4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峨眉山市峨眉山大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2、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 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 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 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 2009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 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审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7)关于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
以上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第三十七次董事会及公司第四届第三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10 年 3 月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0 年 4月 19 日至 4 月 20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3:00—5: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名山南路 41号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被委托代理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华仙、刘海波
联系电话:0833-5544568
传 真:0833-5526666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 0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峨眉山旅游股份
有限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议案按照以下授权
行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表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审议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5 关于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审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
6
议案
7 关于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