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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6-25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11日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0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表决董事5名,实到表决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家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同意推荐何家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推荐庄大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推荐邱晓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同意提名李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同意提名陈步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材料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李敏、陈步林先生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何家盛、庄大伟、
    邱晓华,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敏、陈步林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每位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年(税后)。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或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其他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10年7月12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本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家盛先生,49岁,澳大利亚大学本科毕业,主修经济及财务,工商管理学硕士,主修市场营销及管理,澳大利亚资深注册会计师。在香港及中国国内多家五星级大酒店担任会计师及财务总监,香港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财务及项目行政高级经理,上海香港新世界大厦总经理,现任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何家盛先生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不持有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庄大伟先生, 49岁, 英国艾赛克斯大学法律系荣誉学士毕业, 曾于黎家騊、何约翰律师事务所、黄启初律师事务所、黄能律师事务所、庄大伟、黄志刚律师事务所任职, 现于欧汤曾律师行工作。现任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庄大伟先生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不持有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的任何处罚。
    邱晓华先生,27岁,2007年11月毕业于澳大利亚Macquarie University(麦考瑞大学)商学士(会计专业),曾先后在 Oriental Migration and EducationCenter、Clnon Real Estate, Sydney / Service Department、上海嘉盛石油化学品有限公司、上海兰生大宇有限公司任职,目前在上海泛时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邱晓华先生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持有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的任何处罚。其父亲邱惠根目前持有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511655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4%。
    李敏先生,54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信用分析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税务师。现任上海经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敏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陈步林先生,65,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统计师。曾任上海市财政局二、三分局分局长、党组书记,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上海市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上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泰君安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上海市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曾担任上海长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4月至今担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步林先生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持有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的任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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