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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发展(000895)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02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11,805,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1.4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0年7月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截至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8股,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的转增股份全部送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357545股的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际获得转增4.58股的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6年6月9日,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2007年6月29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 
 	 限售股份持 
 号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有人名称 
 	 	 1、追送股份承诺: 	 1、追送股份承诺: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2006 年-2008  	 公司经审计的2006 、2007 、2008 
 	 	 年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低于20%(即2008 年度净 	 年度净利润分别为45,650.22 万元、 
 	 河南省漯河 	 利润低于64,126.94 万元),启动股份追送承诺条款: 	 56,188.10 万元、69,889.26 万元,年复 
 1  	 市双汇实业 	 非流通股股东将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 	 合增长率均高于股改承诺的20%,故 
 	 集团有限责 	 流通股股份294,189,895 股为基数,按照每10 股送 	 公司没有启动股份追送承诺条款。 
 	 任公司 
 	 	 0.242767 股的比例,无偿向追加对价安排的股权登记 	 2、关于减持期限的承诺: 
 	 	 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追加相应的对价(原非流通股股 	 公司相关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 
 	 	 份无权获得追加安排的对价),追加对价的股份总数为 	 流通股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7,141,950 股(以上净利润以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锁定手续,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准,如果公司2006-2008 年任 	 在承诺期限届满前没有减持的情形发 
 	 	 一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意 	 生。 
 	 	 见时,自动启动追送股份承诺条款)。 	 3、关于减持价格承诺: 
 	 	 2、关于减持期限承诺: 	 公司继续履行关于减持价格的承 
 	 	 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 	 诺,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 
 	 	 起,在36 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出售。 	 上市交易减持股票价格不低于23.02 
 	 	 3、关于减持价格承诺 	 元/股(如公司发生分红、转增股本、 
 	 	 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配股等导致股票价格除权的事项,减 
 	 	 减持股票价格不低于30 元/股(公司发生分红、转增 	 持价格限制标准应做相应调整)。 
 2  	 罗特克斯有 	 股本、配股等导致股票价格除权的事项,减持价格限 	 4、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 
 	 限公司 	 制标准做相应调整,截至目前,限定出售股份的承诺 	 2006 年公司现金分红 
 	 	 减持价格由不低于30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23.02 元/  	 410,844,000.00 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 
 	 	 股)。 	 率为87.88%;2007 年公司现金分红 
 	 	 4、关于现金分红承诺 	 484,795,920.00 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 
 	 	 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后,非流通股股 	 率为86.28%;2008 年公司现金分红 
 	 	 东将在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股东大会提 	 363,596,940.00 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 
 	 	 案中提出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 	 率为52.02% 。公司履行了现金分红的 
 	 	 润50%的现金分红预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 	 承诺。 
 	 	 该议案投赞成票。 	 综上所述,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 
 	 	 	 均履行了股改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0年7月5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311,8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比为51.45%;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数(股)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河南省漯河 
 1  	 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 	 183,416,250  	 183,416,250  	 58.80  	 62.37  	 30.26  	 0 
 	 任公司 
 2  	 罗特克斯有限公司 	 128,388,750  	 128,388,750  	 41.16  	 43.66  	 21.19  	 0 
 	 合 	 计 	 311,805,000  	 311,805,000  	 99.96  	 106.03  	 51.45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183,416,250  	 30.26  	 -183,416,250  	 0  	 0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128,388,750  	 21.19  	 -128,388,750  	 0  	 0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133,391  	 0.02  	 0  	 133,391  	 0.02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311,938,391  	 51.48  	 -311,805,000  	 133,391  	 0.0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294,056,509  	 48.52  	 311,805,000  	 605,861,509  	 98.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94,056,509  	 48.52  	 311,805,000  	 605,861,509  	 98.00 
 三、股份总数 	 605,994,900  	 100  	 311,805,000  	 605,994,900  	 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 	 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3,416,250  	 30.26  	 0  	 0  	 183,416,250  	 30.26  	 不适用 
 2  	 罗特克斯有限公司  	 128,388,750  	 21.19  	 0  	 0  	 128,388,750  	 21.19  	 不适用 
 	 合计 	 311,805,000  	 51.45  	 	 	 311,805,000  	 51.45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没有解除限售股的情况发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
    2、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
    系统出售所持本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本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内容包括拟出售的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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