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29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姚迪明先生。
6.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8日发出(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0,361,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20,361,612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58.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20,361,612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58.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20,361,612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58.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201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代表股份320,211,652股回避表决。同意149,96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公司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20,361,612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58.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
份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公司关于2010年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20,361,612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58.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320,361,612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58.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的0%;
(2)表决结果:通过。
以上议案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10年4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黄新建先生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09年度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次数、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介绍。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方世扬先生、罗小平先生。
3.结论性意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