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拟申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湖南广播影视集团通知,根据省人民政府有关通知要求,湖南广播影视集团(事证第143000000192号)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湖南广播影视集团资产划归湖南广播电视台管理,原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所有债权债务由湖南广播电视台承担。 湖南广播影视集团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受托管理、经营湖南省广播电视局所属企业单位占有(用)的全部国有资产(包括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此次国有资产管理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