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A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作出一切彼等认为合适或适宜的事宜及行动以及签署一切文件,以履行或使有关报告书生效的任何事宜的议案》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鉴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A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批文,2010年4月8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会议根据前述股东大会的授权修订了《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修改原第3.5 条: 原规定: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992,006,563股,其中:境外上市外资股459,589,808股,占总股本的46.33%;境内上市内资股532,416,755股,占总股本的53.67%。 现修改为: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354,054,750股,其中:境外上市外资股459,589,808 股,占总股本的33.94%;境内上市内资股894,464,942 股,占总股本的66.06%。 本公司本次向大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362,048,187股A股股份已于2010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手续,并将于2010年6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公司章程》的上述修订将自本次新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