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说明以及独立意见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事前就公司本次拟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海信集团」)、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海信电器」)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文件后,同意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之间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协议约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条款及其各自的年度上限是公平合理的。 因此,我们建议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以批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圣平 路清 张睿佳 201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