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 2010 年 12 月 3 日上午9:30 在本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010 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 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汤业国先生、周小天先生、于淑珉女士、林澜先生、刘春新女士作为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下列第一项议案;汤业国先生、于淑珉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下列第三 项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3日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3日签订的《压缩机采购供应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本公司与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3日签订的《业务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北京恩布拉科雪花压缩机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3日签订的《压缩机采购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北京雪花电器集团公司于2010年12月3日签订的《物业服务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提议于 2011 年 1 月 20 日召开本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关联交易属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且上述第一、二、 三、四项议案均需提交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独立股东审议通过。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说明及独立意见,请详见 附件。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3日 附件: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说明及独立意见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事前就公司本次拟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海信集团」)、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海信电器」)、华意压缩机股份 有限公司(「华意压缩」)、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海信日立」)、北 京雪花电器集团公司(「雪花集团」)及北京恩布拉科雪花压缩机有限公司(「恩布拉 科」)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 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文件后,同意将日常关联交易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华意压缩、海信日立、雪花集团、恩布拉科之间拟 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协议约 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压缩机采购供应框架协议》、《业务框架协议》、《物业服务框架协议》及《压缩 机采购框架协议》各条款及其各自的年度上限是公平合理的。 因此,我们建议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以批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压缩机采购供应框架协议》、《业务框架协议》及《压缩机采购框架协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圣平 张睿佳 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