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网新机电(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香港)”] ●本次为其担保额度:80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外,公司累计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5,994.0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3.37 %(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 间的互保),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2009年11月15日,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浙 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机电”)为其全资子公司网新机电(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香港)]实施境外采购所需流动资金提供权利质押担保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上述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一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网新机电(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殷 注册资本:280万美元 注册地址:香港 经营范围:机电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机电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其他高新技术的开发,进出口业务。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网新机电持有其100%的股份,即机电(香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09年12月31日,网新机电(香港)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财务资料:资产总额172,710,569.61元,负债总额63,236,137.1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09,474,432.46元,资产负债率36.61 %;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52,545,795.77元,净利润4,737,534.6元。 截止2010年9月30日,网新机电(香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资料:资产总额163,097,092.2元,负债总额42,986,619.2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0,110,472.93元,资产负债率26.36 %;201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6,927,444.28元,净利润12,743,179.87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子公司网新机电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机电(香港)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总部未从事生产经营,子公司网新机电及机电(香港)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之一。公司子公司网新机电为机电(香港)实施境外采购所需流动资金提供权利质押 担保,有助于上述子公司拓展市场、解决发展业务所需资金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并直接分享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在评估机电(香港)的赢利能力和短期偿债能力后,认为机电(香港)的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同时履约能力强,还贷有保证。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机电(香港)的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此次为机电(香港)单笔担保额度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子公司网新机电、机电(香港)是本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之一,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助于上述子公司拓展市场、解决发展业务所需资金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并直接分享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在上述议案表决中,担保批准手续齐备,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后,单笔担保额度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公司累计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外,公司累计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5,994.0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3.37 %,担保总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互保,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其它对外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互保均未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00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文本;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