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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机电(000925)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1-16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释义:
  公司(或“本公司”):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网新机电: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10 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0年4月2日召 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为各控股子公司担保和各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为各控股子公司担保和各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10年3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现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 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在不改变公司2010年度 担保总额的基础上,减少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担保的额度8000万元人民币,调整前后的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  亿元
  被担保公司名称  担保公司名称  2010年度原担保额度  2010年度调整的担保额度 
  网新机电               本公司                 5.99                    5.19 
  调整后的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一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机电)
  1、成立时间:2001年8月30日
  2、注册号:330000000009914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杭州天目山路中融大厦901-H室
  5、法定代表人:张殷
  6、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的销售;电力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的开发工程承接及技术咨询;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设备成套施工安装调试及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2009 年4月22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即网新机电100%的股权已经全部过户至本公司名下。本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网新机电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截止2009年12月31日,网新机电经审计的财务资料:资产总额1,494,228,383.10 元,负债总额1,085,722,219.0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02,104,615.32元,资产负债率72.66%;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851,698,811.69元,净利润33,379,947.15元。
  截止2010年9月30日,网新机电未经审计的财务资料:资产总额1,299,821,188.59元,负债总额875,962,314.0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18,028,207.95元,资产负债率67.39%;200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79,335,959.66 元,净利润17,459,849.90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网新机电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总部未从事生产经营,子公司网新机电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之一。本公司为子公司网新机电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担保额度,有助于子公司网新机电拓展市场、解决发展业务所需资金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
  本,并直接分享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认为为网新机电的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为网新机电2010年提供的担保额度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此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调整201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子公司网新机电是本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之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助于上述子公司拓展市场、解决发展业务所需资金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并直接分享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在上述议案表决中,担保批准手续齐备,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后,调整后的2010年担保额度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外,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3,99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3.58%,总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互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其它对外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互保均未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00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文本;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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