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上午9: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两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15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董事郭周克、刘建功、刘尚林、李明朝、董传彤、宋淑艾、杨化彭、王纪新、史纪春、赵保卿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王社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与鄂尔多斯市诚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签订《履约准备金共管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做大做强煤炭主业,获取更多的煤炭资源,增强公司的发展能力,公司与鄂尔多斯市诚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峰石化")股东达成了收购诚峰石化部分股权的意向。为促进合作,公司与诚峰石化股东刘德厚签署《履约准备金共管协议书》,签订协议后,刘德厚将配合公司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审计和资产评估等相关工作,是否能够达成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签署协议的公告》)。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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