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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000937)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28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的通知,冀中能源集团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为增强对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峰集团”)的控制力,冀中能源集团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信达公司持有的峰峰集团14.89%的股权,并以冀中能源集团持有公司的3,300万股流通股作为本次收购的对价。本次股份变动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信达公司的基本情况
  1、注册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3、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4、注册资本:人民币25,155,096,932元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1)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2)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3)破产管理;(4)对外投资;(5)买卖有价证券;(6)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7)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8)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
  问;(9)资产及项目评估;(10)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本次股份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冀中能源集团持有公司
  421,200,2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42%,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789,689,8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29%,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信达公司将持有公司33,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5%。
  本次股权转让,不违背公司及控股股东在此之前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本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已经冀中能源集团董事会决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尚需获得有权部门批准,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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