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26日(周一)下午14:00
2、召开地点:杭州金溪山庄二楼会议室(杭州市杨公堤39号)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邦良先生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3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11,000,1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6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5,577,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88%。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5,422,9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7%。
4、公司董事刘士君、独立董事熊泽科、监事秦云因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会议,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华东医药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10,999,561股赞成,0反对,60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2、审议通过了《华东医药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10,999,561股赞成,0反对,60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3、审议通过了《华东医药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10,999,561股赞成,0反对,60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4、审议通过了《华东医药2009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10,999,561股赞成,0反对,60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5、审议通过了《华东医药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10,971,421股赞成,28740股反对,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6.0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0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一)(华东医药集团关联)》
表决结果:同意234,038,093股,反对28,740股,弃权6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6.0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10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二)(中国远大集团关联)》
表决结果:同意156,863,389股,反对28,740股,弃权600股。赞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7、审议通过了《华东医药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0,999,561股,反对0股,弃权6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8、审议通过了《华东医药关于拟以调解方式解决杨歧房产收益承诺法律诉讼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882,129股,反对0股,弃权6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9、审议通过了《华东医药关于采用累计投票制增补吕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议案》;
吕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自2010年4月26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10,971,421股,反对28,740股,弃权6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10、审议通过了《华东医药关于为中美华东162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0,971,421股,反对28,740股,弃权600股。赞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11、审议通过了《华东医药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0,825,365股,反对174,196股,弃权6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
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1)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原章程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经营(具体范围见许可证,涉及危险品的限下属分支机构凭证经营);消字号及杀字号及杀字号用品、医疗器械、玻璃仪器、日用化学品、家用电器、农副产品(不含食品)、百货、土特产品、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的销售;医疗器械、实验仪器、诊断仪器的维修和化妆品、化学试剂、健字号滋补品、保健品的销售(限下属分支机构凭证经营);仓储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现修改为:
章程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经营(具体范围见许可证,涉及危险品的限下属分支机构凭证经营);消字号及杀字号及杀字号用品、医疗器械、玻璃仪器、日用化学品、家用电器、农副产品(不含食品)、百货、土特产品、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的销售;医疗器械、实验仪器、诊断仪器的维修和化妆品、化学试剂、健字号滋补品、保健品的销售(限下属分支机构凭证经营);
仓储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2)增加一名副总经理
原章程第一百二十三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改为:
章程第一百二十三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4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崇华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华东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