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5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经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国际信托)申请二亿元人民币借款,以及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二亿元人民币备用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降低融资成本,我公司向西安国际信托申请不超过二亿元人民币信托借款(具体金额以借款实际发放金额为准),期限半年。该信托产品年利率比银行同期利率低。公司将这二亿元信托借款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该信托借款为信用担保,无需其他方提供担保。 为保证顺利归还信托借款,公司同时向浦发银行申请二亿元人民币备用授信。在信托借款到期后,如公司不能及时归还,公司将用该备用的授信借款归还信托借款;如公司能及时归还,该备用授信将不会生效。该备用授信由控股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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