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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电力(000966)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26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获得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2010年通过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方式筹集低成本资金,用于降低其本部及所属单位的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第三季度从中国国电取得4亿元的财务资助,其中2亿元为中期票据,期限5年,年利率为3.86%,发行手续费年3‰,年综合资金成本4.16%,较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低约30%;其余2亿元为短期融资券,期限1年,年利率为2.86%,发行手续费4‰,年综合资金成本3.26%,较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低约39%。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在2010年二季度分两批从中国国电取得4亿元的1年期短期融资券(详见公司于201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公告编号:2010-021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和于2010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六章第十二节的相关内容)。本次4亿元资金到位后,2010年度公司将合计取得中国国电8亿元的低成本资金资助。
    本次交易对方中国国电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参与会议表决的3名关联董事张玉新、沈冶、赵虎均回避了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中国国电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
    主要办公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
    法定代表人:朱永芃
    注册资本:120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1003776
    主营业务: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煤炭、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等。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控制关系图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股100%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持股37.39%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中国国电取得的4亿元的低息转贷资金,
    其具体构成如下表:
    单位:亿元
    单 位 本公司持股比例(%) 借款额
    1、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
    2、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 55 1
    3、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100 1
    4、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 95.05 1
    合 计 4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财务资助的4亿元中2亿元为中期票据,期限5年,年利率为3.86%,发行手续费年3‰,年综合资金成本4.16%,较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低约30%;其余2亿元为短期融资券,期限1年,年利率为2.86%,发行手续费4‰,年综合资金成本3.26%,较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低约39%。本次4亿元资金到位后,2010年度公司合计取得中国国电8亿元的低成本资金资助。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与对本公司的影响
    预计公司取得上述低成本资金后,一年须支出的手续费和利息合计为1484万元,较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可节约利息支出786万元。2010年度,按资金到位时间计算,公司合并口径需支出的手续费和利息合计为696万元,较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利息支出节约323万元。
    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接受中国国电的财务资助,从其获得低成本资金,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利润。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国国电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39,571万元。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梅亚东、许家林、乐瑞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接受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的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必要的、有利的,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其它
    本公司将就本次交易协议签署及其它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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