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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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公司(或“本公司”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威奇电工:佛山市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美的电器: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告2010-07号,刊载于2010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2、现因业务发展需要, 2010年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与美的 电器关联交易发生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1 条第 (三)款的规定,现对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度部份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 如下调整:
2009年发生
年初预计发生额 预计增加金额 调整后金额
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产品或劳务 关联人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销售成品 漆包线 美的电器 60,000 8000 68,000 37,728
3、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剑锋先生、于叶舟先生、方继斌先生、杨力先生回避表决。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2.4 条和第10.2.5 条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各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关联方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企业性质 注册地址
或负责人
家用电器、电机、通讯设备及其零
配件的生产、制造与销售,上述产
品的技术咨询服务,汽车货运、自
制模具、设备,酒店管理。销售电
子产品,百货;本企业及成员企业
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生
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 63,035.66万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
美的电器 口;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 人民币 何享健 有限责任公司 区美的工业城
补”(按[99]外经贸政审函字第
528号文经营)
2、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关联方 关联关系
美的电器 实质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系国内家电行业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历年实际履约情
况分析,均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
美的电器 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美的电器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威奇电工与美的电器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与美的电器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实现互相的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美的之间的关联交易是确切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0年8月27日与美的电器签订了《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佛山市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甲方向乙方采购压缩机用漆包线的最高金额由60,000 调整至68,000 万元,《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原协议条款的其他内容不作变更,包括:
定价政策: 产品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本原则,具体执行时,结合批量、付款条件等确定销售价格。但同等条件下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价格不应偏离于给任何第三人同样货物的价格或条件。
结算方式:甲方采购乙方材料每月结算,并在结算后60 天内付款;具体结算方式在另行签订的购销合同中确定。
其他条款:
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状况对该等产品购销计划进行一定的调整。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实际发生额超出上述约定之最高限额时,甲乙双方应重新预计全年购销该等产品或该等材料的最高限额,并就超出部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甲方股东大会的批准。
甲方可以授权甲方下属经营单位具体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享有相应的权利,并由甲方下属经营单位与乙方之间另行签订具体购销合同。但具体购销合同应服从本协议,有任何与本协议不一致,应以本协议规定的原则为准。
六、审议程序
1、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何剑锋、方继斌、于叶舟、杨力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调整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书,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上述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调整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3、与美的电器签定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