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12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成都凯宾斯基饭店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良彦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名,代表股份259,079,096股,占总股本的50.43%。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一)董事会2009年工作报告
同意259,079,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二)监事会2009年工作报告
同意259,079,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59,079,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2009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8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343,600,071.34元,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360,007.1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以下利润分配预案:截止2009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1,041,110.05元,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513,747,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5元,共计派送77,062,050元(含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以后的发展和利润分配。
同意259,079,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59,079,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测算,我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23237万元,其中综合服务支出17512万元,综合服务收入5725万元。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回避表决。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5,041,341股,同意5,041,3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68万元/年。
同意259,079,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收购山西蒲县安泰煤焦有限责任公司70%资产的议案
同意259,079,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收购山西蒲县洼里煤业有限公司70%资产的议案
同意259,079,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收购山西蒲县东胜煤矿有限公司和东胜福利洗煤厂70%资产的议案
同意259,079,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成立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259,079,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在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参考其他类似上市公司董事津贴标准,公司将独立董事的年津贴提高至5万元。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仍据实报销。
同意259,079,0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10年3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在此次会议上做了2009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 颖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