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10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4 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现将分红派
息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 2009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3,74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 股派发现金 1.35 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10年5 月 24日(星期一)
除息日:2010年 5月25 日(星期二)
红利发放日:2010年5 月 25日(星期二)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0年 5月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 5月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60 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 话:0351-6019365 6019998
传 真:0351-6199887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Ο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