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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信息(000977)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地块被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收储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08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地块被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根据济南市高新开发区发展需要,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对本公司位 于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泺大街南侧的地块进行收储,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 局向本公司支付 6,639.52 万元作为补偿款。
    2010 年 12 月 6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参加 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会议以 6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地块被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收储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因本次交易产生的利润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九章之9.3条款规定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收储方为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负责人:戴志岭
    地 址:济南市工业南路 28 号 主要职责:负责各种建设用地的管理、报批工作;负责耕地保护工作;负责
    土地资源的调查、测量、测绘工作;负责征地拆迁、土地评估、违法用地查处及 土地储备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位于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泺大街南侧,土地使用权人为浪潮
    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7,601平方米,该土地四至为:
    颖秀路以东、开拓路以西、丰满路以北、新泺大街以南,土地使用证编号为:高 新国用(2005)第0100009号,地号为:010202004,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 权终止日期:2051年3月15日,该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以出让方式获得。地上建 筑物为生产用房和配电房等生产用附房,建筑面积约12,058平方米。上述标的资 产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交易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账面原值为 3,719.42 万元,账面 净值为 2,743.15 万元。根据山东北方资产评估不动产估价有限公司(该评估机 构具有 A 级土地评估资格)出具的鲁北(2010)(估)字第 10-2 号《土地估价报 告》,该宗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为 635 元/平方米,总评估价值为 49,276,635 元; 根据山东北方资产评估不动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鲁北咨报字[2010]第 10-2 号
    《评估咨询报告书》,地上建筑物及部分设备迁移费评估价格为 17,118,545 元。 总评估价格为 6,639.52 万元,评估增值 3,896.37 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购)
    合同》(济土高新储字 2010 第 04 号)的主要内容(甲方: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高 新区分局,乙方:本公司):
    1. 定价政策
    双方认同经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的该宗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 635 元/平方 米,总计为 49,276,635 元(详见《土地估价报告》:鲁北(2010)(估)字第 10-2 号);双方认同山东北方资产评估不动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的地上建(构)筑物 及部分设备迁移费评估价格为 17,118,545 元(详见《评估咨询报告书》:鲁北 咨报字[2010]第 10-2 号)。
    2. 成交金额
    收购该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价格为 49,276,635 元,地上建(构)筑物及部分 设备迁移费的补偿价格为 17,118,545 元,两项合计补偿总额为 6639.52 万元。
    3. 合同款项的支付
    合同款项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于双方签订在本合同后 60 日内,由甲方支付 给乙方总补偿款的 50%,即 3319.76 万元;第二期于甲方按照要求办理完《国有
    土地使用证》注销手续,《房屋产权证》办理注销后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
    付剩余 50%补偿费,即 3319.76 万元。
    4. 标的资产的交付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将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
    地上建(构)筑物的《房屋产权证》等权属证明的原件交予甲方,乙方同意在甲 方履行完报批手续后,由土地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土地登记注销手续,并协助甲方 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过户或注销手续。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 5 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将该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
    (构)筑物、水、电、气、暖等设备及其文图资料移交给甲方。经甲方验收认可, 双方签订《土地移交书》。
    乙方移交土地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保证在甲方收购的地域内没有联营、联建、 出租、抵押、合资、查封等各种形式的权利限制,如有隐瞒、不实,乙方愿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由此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用电权、用水权、取暖权、 用气权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办理过户或注销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结清 水、电、气、暖等已经发生的费用,并将合法有效缴费凭证的复印件交予甲方; 乙方保证交付的地上建(构)筑物完整,装饰、装修和水、电、气、暖设施无损 毁、丢失,如有损毁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缮或承担赔偿责任;保证宗地内无职 工宿舍或其他居民用房;动产全部迁出、人员全部撤离。
    5.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报经有权批准机
    关批准后生效。 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公司 2010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设立济南浪
    潮高新基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浪潮高新发展),浪潮高新发展为本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8,000 万元,本公司计划分两期缴纳该公司注册资本: 第一期以货币资金 30,723,365 元出资,第二期以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编号 为:高新国用(2005)第 0100009 号)按评估价值 49,276,635 元作价出资。(详 见公司编号为 2010-022 号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目前本公司对济南高新发展的一期出资已经完成,由于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高 新区分局对上述用于浪潮高新发展二期出资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储,所以本公司
    对浪潮高新发展不再进行第二期出资。
    公司目前向济南东方联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租用生产场所,该公司与本公司 同受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每年向其支付房租及物 业管理费 384.41 万元。公司对于本次收储所得款项将优先用于购置本公司新的 生产场所。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济南市高新开发区发展需要,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对本公司位
    于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泺大街南侧的地块进行收储。本次收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无法收回收储补偿款项的风险,本次收储 将为公司带来约3,309万元的净收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本公司拟与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
    (购)合同》;
    3.山东北方资产评估不动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鲁北(2010)(估)字第
    10-2 号《土地估价报告》;
    4.山东北方资产评估不动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鲁北咨报字[2010]第 10-2
    号《评估咨询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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