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及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7月16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广西桂林市翠竹路27-2号公司本部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钟新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125,547,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86%。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章熙骏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章熙骏先生为公司董事共125,547,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9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10股派1.6元转增3股)已于2010年5月下旬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27,700万股增至36,010万股。 因公司总股本已增至36,010万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60,100,000元(36,010万元),并据此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第六条原文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7,000,000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0,100,000元。” 第十九条原文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77,000,0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60,100,0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一十一条原文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改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同意125,547,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0年7月16日修订)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岳秋莎、盛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云天律意字(2010)第523-2号]。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