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地产 公告编号:2010-24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永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祖明声明: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 3,792,553,027.79 3,273,607,773.18 15.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790,195,270.14 785,057,154.20 0.65% 股本(股) 562,273,671.00 124,000,000.00 353.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41 1.40 0.71%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78,842,007.78 547,498.00 14,300.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138,115.94 -13,203,214.06 138.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68,982,315.40 -78,938,102.63 -240.7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48 -0.14 242.8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2 1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02 1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5% -3.71% 4.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0.63% 注:上年度期末每股净资产1.40 元为模拟每股净资产,2010 年1 月1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438,273,671 股股份完成证 券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62,273,671 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163,186.2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5,873.75 合计 10,127,312.50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无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3,350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蒋梅英 1,025,061 人民币普通股 李淑香 915,750 人民币普通股 方怀月 8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钟静 756,950 人民币普通股 赵顺舟 750,298 人民币普通股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 能 699,905 人民币普通股 孙静 646,200 人民币普通股 赵敏 635,171 人民币普通股 卜长海 621,193 人民币普通股 朱杰 6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预付帐款比期初数增长81%,系公司本期房地产项目预付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比期初数增长135%,系公司本期支付给政府部门土地保证金增加所致。 预收帐款比期初数增长348%,系公司本期房地产项目销售预收款增加所致。 股本比期初数增长353%,系公司本期增发股份所致。 资本公积比期初数减少42%,系公司本期增发股份所致。 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603%,系公司本期新项目开盘销售宣传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306%,系公司本期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05%,系公司本期支付银行贷款利息较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710%,系公司本期收到的财政补贴增加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39%,系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41%,系公司本期支付工程款大幅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82%,系公司本期新增投资子公司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322%,系公司本期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文字段如 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 年6 月15 日,向科苑集团下达了皖证监立通字(2005)2 号《立案调查通知书》,决 定对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事项进行调查。截止审计报告日,科苑集团尚未收到证监会的调查处理结果。本段内容并不 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上述调查、审理已终结,并于2010 年4 月8 日对本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3 ([2010]15 号),对本公司处以50 万元罚款及对本公司原有关当事人分别处以警告及不等金额罚款。详见2010 年4 月30 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2010-25 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浦东 分行、宿州市新 区建设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施之日起,36 个月内不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股份;同时,协 助解决公司银行债务问 题。 原定解除限售期限为2009 年8 月2 日,根 据原股改承诺须协助公司解决银行债务问 题。现公司银行债务重组工作基本结束,公 司拟尽快提交解除股份限售的申请,待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后上市流通。 股份限售承诺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浦东 分行、宿州市新 区建设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施之日起,36 个月内不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股份;同时,协 助解决公司银行债务问 题。 原定解除限售期限为2009 年8 月2 日,根 据原股改承诺须协助公司解决银行债务问 题。现公司银行债务重组工作基本结束,公 司拟尽快提交解除股份限售的申请,待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后上市流通。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中弘卓业集团有 限公司、建银国 际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自本次 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建银国际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进行转让。 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 行中。 发行时所作承诺 -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 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0 年02 月2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兴业证券王晓东、王 嘉 公司经营发展情况;未提供资料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4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王永红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 一0 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