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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地产(000979)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02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7月20日上午9:30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7月15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19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0年7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10-29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0年7月19日,上午8时30分到11时,下午3时到5时。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19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100024
    传真:010-59621150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马刚 赵双燕
    联系电话: 010-59621150、010-59621199转8502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7月1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弘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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