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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9-12-03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2006年、2007年、2008年连续三年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9年2月25日作出《关于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09]9号),公司股票自2009年3月3日起暂停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为恢复股票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09年6月2日,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兰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光集团)收到甘肃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确定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为深圳兰光电子集团有限公
    司重组方的通知”,经省政府重组兰光集团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由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为兰光集团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重组方。
    二、公司股票自暂停上市以来,本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积极配合新确定的重组方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并协助甘肃省政府相关部门及新的重组方和兰光集团全力推进重组工作,拟通过资产、债务、权益的处置和重组等方式,早日将大股东占用、银行债务清偿(包括或有负债)、股权分置改革等相关问题一揽子解决。
    三、通过前期工作,经过重组方和本公司的共同努力,债务和解工作已基本完成;重组方对深圳兰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也已结束;并且拟制了公司重大重组方案和股改方案,其中就重大重组的相关事宜与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进行的预沟通工作也已结束。
    四、2009年11月15日,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兰光经发)与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签署了《关于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由银亿控股收购兰光经发持有的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8110万股股权。
    五、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兰光经发、深圳市禄聚源贸易有限公司、北京科力新技术发展总公司、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景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大学文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一致同意对本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并提出了股改动议,上述非流通股股东合并持有非流通股股份为11,010万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约99.19%,公司于2009年11月17日公告了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正式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的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只是在股改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获得流通权,并非可以马上交易退出。根据我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已经做出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不含增发股份)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不含增发股份),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六、2009年11月15日,本公司与银亿控股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拟收购银亿控股持有的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房产)100%的股权。以及签署了《补偿协议》。由银亿控股对本次拟注入兰光科技的银亿房产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的经营业绩作出承诺。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与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和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决议公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及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请见公司2009年11月17日相关信息披露公告)。
    七、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董事会切实做好股票恢复上市的相关工作,以争取公司股票顺利恢复上市。但是,股票恢复上市工作尚存在如下不确定性和风险:
    (1)国有法人股转让事项尚需获得甘肃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且本次收购触发的
    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因此,上述收购及资产重组事项存在能否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或核准的风险。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需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存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法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可能。
    由于上述事项涉及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改等多事项,公司能否恢复上市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披露工作进展情况的相关信息。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
    特此公告。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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