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5月20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江西南昌市经济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公司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荣泳霖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145,767,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9.07%。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母公司)47,458,058.99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5,836,908.21元。
公司拟定以2009年末总股本297,032,4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29,703,241.40元。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减少资金压力,确保公司持续发展,2010年度拟向各银行申
请1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拟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
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站前路支行 2.5亿
交通银行南昌市分行 1.0亿
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昌北支行 2.4亿
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 3.5亿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 0.6亿
招商银行南昌洪城支行 0.4亿
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 0.4亿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 0.4亿
中国光大银行南昌分行 0.5亿
九江银行南昌分行 0.3亿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诚志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阳明支行申请1.25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2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2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五洲支行申请0.9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申请0.6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0.9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0.2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1.0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申请2.25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申请0.8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0.5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0.3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原石家庄开发区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征街支行申请0.5亿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767,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