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股网.中国 chaguwang.cn

闽东电力(000993)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08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4月6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名单如下:
    叶斌、缪育祥、王斌、林辉、林建辉
    (三)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
    1、审议《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度公司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427,180.0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743,590.21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止,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8,898,832.3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2,822,347.7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应首先弥补历年亏损,经弥补后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28,347.6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5,078,757.57元,虽然,2009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528,347.6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25,078,757.57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财会函[2000]7号《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分配基础,因此,无法对200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监事会同意公司2009年末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聘请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决定,继续聘任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0年度公司法定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65万元。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合理、有效,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公司需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推进内部控制各项工作的不断深化,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益。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7、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8、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度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经公司盘点清查核实,一批固定资产因技改、更换、淘汰和损坏等原因无法使用,该批固定资产原值6,102,066.28 元,累
    计折旧5,165,694.33元,净值925,818.96 元,为了提高会计
    信息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
    批固定资产做报废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损失925,818.96 元,减
    少当期利润925,818.96元。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9、审议《公司关于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各项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此审计意见客观公正,本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遵循了市场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5)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事项。
    (6)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7)监事会关于2009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①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②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09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③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09 年年
    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④我们保证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O年四月六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