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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000993)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2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7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7月21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红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名单如下:
  罗红专、郑其桂、何邦恒、张成文、林国勋、林永经、张学清、徐军。
  董事张斌先生因出差在外,授权委托董事林国勋先生代为表决。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以及董事对每项议案审议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1、审议《关于聘任杨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薪酬按照《第四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杨建华先生情况介绍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对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聘任的副总经理职务,我们审议前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审阅了杨建华先生的简历,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杨建华先生符合《公司法》规定的高管任职条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薪酬是按照《第四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是合理的,同意聘任杨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武汉楚都房地产有限公司"闽东国际城"商业部分营销方案的议案》;
  武汉楚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都公司)是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4700万元,该公司投资的闽东国际城属武汉市汉阳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为尽快推进项目资金回笼、更好体现项目开发效益,董事会同意楚都公司以销售为目的,根据"同步对接、比较选择、按项目需要公开竞价"的原则,对闽东国际城东区裙楼1层、4层,西区裙楼1至3层全部未售物业及东区2、3层余下少量物业等余下所有裙楼商业物业,共计23264.66㎡,采用整体对单一承包商发包或整体策划适当分片对外承包的方式,先租赁后带租约销售,以排除销售障碍、加快销售速度、提高项目整体效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投资发起设立福建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海西建设对电力的需求,为了大力发展以风电为主的新能源产业,解决企业生存发展的资源瓶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我公司和北京万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源")共同出资设立福建航天闽箭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我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2000万元,占80%股权,上述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北京万源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20%股权。出资时间为首次出资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出资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纳。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具体开展前期筹备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寿宁发电分公司车岭一级电站电气设备改造项目的议案》。
  由于寿宁发电分公司车岭一级电站山体滑坡现象严重、电站设备老化等严重影响着电站生产的安全,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提高整体设备安全系数,董事会同意对车岭一级水电站实施机电一体化技术改造,内容主要包括电气、土建两部分,项目的实施预算为681.18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0年七月二十一日
  杨建华先生情况介绍
  1、个人简历如下:
  杨建华,男,195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其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1974年07月至1976年10月,福安城郊公社插队;
  1976年10月至1978年10月,福建闽东机床厂工作;
  1978年10月至1982年07月,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习;
  1982年08月至1985年04月,航天工业部第四研究院工作;
  1985年04月至1987年04月,福建霞浦县航闽公司工作;
  1987年04月至1987年08月,宁德地区电力公司工作;
  1987年08月至1993年10月,闽东变压器厂工作,历任副厂长、厂长;
  1993年10月至1997年01月,宁德地区电力公司,任生产管理科科长;
  1997年01月至1998年12月,福建老区水电开发总公司工作,任企管办主任;
  1998年12月至2001年12月,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会秘书;
  2001年12月至2004年12月,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04年12月至2008年04月,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08年05月至今,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2、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未持有公司股份;
  5、2005年3月21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2007年3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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