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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000993)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9-2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9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9月20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红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名单如下:
    罗红专、郑其桂、何邦恒、张成文、张斌、林永经、张学清、徐军。
    董事林国勋先生因出差在外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张斌先生代为表决。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以及董事对每项议案审议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1、审议《关于宁德市宁港自来水有限公司向我公司借款的议案》;宁德市宁港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港公司”)属我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金为4600万元,我公司持有70%股份,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持有30%股份。
    由于宁港公司正在建设水厂至市区主干管网、东侨配套管网等工程,目前扣除自有资金外,尚缺项目工程资金1785.71万元,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持有宁港公司70%股份给予宁港公司提供借款125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我公司向银行借款同期利率执行,同时要求宁港公司需对上述借款向我公司提供担保。城投公司为我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我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宁港公司的上述资金需求,城投公司按其持有宁港公司30%股份给予借款。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收购宏福大厦第十八层楼产权的议案》;
    福州闽东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酒店)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所占股比60.72%)。其项下主要资产宏福大厦(即宁德大厦)是大酒店于2001年12月18日与福建省宁德地区行政公署驻福州办事处、宏达公司签订转让协议,以2900万元购得,按照合同约定大酒店目前已支付2500万元,尚有400万元未支付。而在签订转让合同前,即2000年2月4日,宏达公司已将宏福大厦第18层房产(建筑面积829平方米)抵偿给福建宏利工程有限公司,致使“宏福大厦”第18层产权产生纠纷。
    受大酒店委托,福建方圆统一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2010]统律意字第18号)结论性意见:根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榕民执字第4号《民事裁定书》、(1999)榕法民执字第4-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位于福州市永安街宏福大厦第18层楼产权已经司法裁定归属宏利公司所有;但该18层楼产权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
    由于宏福大厦“两权证”尚不完善,针对宏福大厦第18层产权现状,为了便于顺利完成“两权证”的办理、保持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及便于未来大厦的整体经营管理,董事会同意大酒店根据福建银德中远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18层房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专项评估的评估报告,以不高于6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并承担相关税费合计总额不超过586万元(含相关税费47万元)的原则收购宏福大厦第18层楼产权,并责成大酒店通过以司法等途径解决宏福大厦《转让合同》历史遗留问题。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福州闽东大酒店有限公司要求借款的议案》;
    福州闽东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酒店)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股60.72%,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 持股35.48%,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 持股3.8%。大酒店项下主要资产宏福大厦(即宁德大厦)第18层产权归属福建宏利工程有限公司,经与18层产权所有者多次协商后,现拟以6500元/平方米的价格承让第18层房产并承担相关税费,合计总额为586万元。由于大酒店目前现金流不足,董事会同意公司按持大酒店60.72%股比向大酒店提供355.82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按我公司向银行借款同期利率执行,同时要求大酒店需对上述借款向我公司提供担保。国投公司和能源公司均与我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大酒店的上述资金需求,国投公司和能源公司分别按其持有大酒店的股份给予借款。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0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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