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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24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8月27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8月1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8月27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8月26日—2010年8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26日15:00至2010年8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23日(星期一)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有效投票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8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申请A股配股资格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A股配股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内容需逐项表决;
  (1)配售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3)配售价格及定价依据
  (4)配售对象
  (5)募集资金用途
  (6)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7)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
  (8)承销方式
  (9)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A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A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上述议案时,议案二《关于公司A股配股方案的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已于2010年8月1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除注明复印件外),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伟星股份公司董秘办邮编:317025
  联系电话:0576-85125002传真号码:0576-85126598
  联系人:谢瑾琨项婷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投票代码:362003;投票简称:伟星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362003;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2.01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2)……
  以此类推。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
  价格
  100总议案100.00
  1关于公司符合申请A股配股资格的议案1.00
  2关于公司A股配股方案的议案2.00
  (1)配售股票的类型和面值2.01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2.02
  (3)配售价格及定价依据2.03
  (4)配售对象2.04
  (5)募集资金用途2.05
  (6)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2.06
  (7)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2.07
  (8)承销方式2.08
  (9)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2.09
  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3.00
  4
  关于公司A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的议
  案
  4.00
  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A股配股相
  关事宜的议案
  5.00
  注:
  A.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B.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C.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⑦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26日15:00至2010年8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
  1、联系人:谢瑾琨、项婷婷
  联系电话:0576-85125002传真:0576-85126598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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