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云峰先生(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通知,2010年11月15日至16日 收盘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1,40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01%。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公司股份91,546,357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的13.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原持有公司股份110,506,3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7%,历次减持公司股份情况详见下表: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 减持后持股数量/占总股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平均交易价格
比例 本比例
2009年3月17日 二级市场 4,960,000股/0.71% 105,546,357股/15.16% 7.37元/股
2010年11月15日—16日 大宗交易 14,000,000股/2.01% 91,546,357股/13.15% 16.15元/股
合计 - 18,960,000股/2.7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