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20日分别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半年报摘要刊登在2010年8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半年报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布。
二、《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年度审计费用为58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方案见附件,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见2010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四、《关于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在较长时间里未进行有效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察了地区、行业的薪酬标准,认为合理的薪酬水平有利于为公司保留和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根据责任与激励相适应的原则,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提出以下调整建议: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董事长)津贴由5万/年(含税)调整为10万/年(含税),其中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依其所任行政职务发放薪酬,不享受该项津贴;
董事长薪酬由80万/年(含税)调整为105万/年(含税);
总经理薪酬由50万/年(含税)调整为91万/年(含税);
副总经理薪酬由25万/年(含税)调整为56万/年(含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董事(包括董事长)薪酬调整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说明
一、在原制度第五条增加如下条款: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所得收益收归公司,并向公司董事会做出书面检讨。”
二、增加以下条款作为制度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违反上述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或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董事会可酌情给予警告、罚款、免职或提请股东大会免职等处罚。”
原第二十七条改作第二十八条,其后条款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