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2010年11月24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18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0年11月18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1.1 对以下非独立董事人选进行投票选举:
1.1.1 选举和献中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2 选举陈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3 选举查昆徽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4 选举刘晓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5 选举谢晓峰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6 选举蔡晓波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7 选举和程红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2 对以下独立董事人选进行投票选举:
1.2.1 选举汤爱民先生为独立董事;
1.2.2 选举杨桂华女士为独立董事;
1.2.3 选举邓志民先生为独立董事;
1.2.4 选举魏勇先生为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监事的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对以下监事人选进行投票选举:
2.1 关于选举杨福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和社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2.3 关于选举田薏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0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丽江市香格里大道转台东侧丽江玉龙旅游大楼;
邮 编:674100 传真号码:0888-5306333。
(四)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陈云 联系电话:0888-5306319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表决事项 累积票数 投票数
1.1.1选举和献中先生为
非独立董事
1.1.2 选举陈方先生为
非独立董事
1.1.3 选举查昆徽先生
为非独立董事
1.1.4 选举刘晓华先生
1.1非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举 为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的人数为7人)
1.1.5 选举谢晓峰先生
为非独立董事
1.1.6 选举蔡晓波先生
为非独立董事
1、《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议案》
1.1.7 选举和程红先生
为非独立董事
1.2.1 选举汤爱民先生
为独立董事
1.2.2 选举杨桂华女士
为独立董事
1.2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举独
立董事的人数为4人) 1.2.3 选举邓志民先生
为独立董事
1.2.4 选举魏勇先生为
独立董事
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关于选举杨福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2.2 关于选举和社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2.3 关于选举田薏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附注:
1、对议案1、议案2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