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跃春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议案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着重从日常依法运营、规范财务运作等方面认真开展监督工作,保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整体利益,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各项决议的制定和贯彻实施了监督和保障作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9 年的经营运作正常,公司董事会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做到了勤勉尽职、忠于职守,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年度会计报表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2009 年度购销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执行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4、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且规模受到严格控制,不存在与此《通知》中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与此《通知》中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27日